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1. 审核时间:2011年11月9日,地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证件和要点及人员名单
1.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
2. 2012年毕业考生,需携带由现就读院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能按时毕业证明材料;
3.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确认;
4. 参加审核人员名单请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对2011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
三.对资格审查不符人员的处理和递补
1. 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
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按自动放弃处理;
3. 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474—83202138241651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