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2、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方法: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
4、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体检和聘用。
(三)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为:最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顺序排名,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