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出生时间在1993年11月31日至1975年11月31日之间。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