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3、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上岗证;
4、在公立一级甲等综合医院连续工作至少1年以上;
5、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40岁及以下;
7、非广东户籍报考人员,须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护理岗位放宽到大专学历);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执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注:有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