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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1-10-12 17:38:00 来源: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唐山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关于开展2011年度唐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唐建价字(2011)10 号

市直各单位、各造价办公室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1]32号)精神,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30学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且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按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我市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唐山市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唐山市工程建设概预算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和方式

  必修课程有《造价行业发展现状》、《建设工程法规》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选修课程按土建、安装、市政各专业设置。学习方式采取网络教育方式。网上学习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12月31日。

  市造价管理站确认网络教育学员身份并开通学习权限后,学员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www.chinaheca.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中“继续教育”模块,在线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学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满10个学时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三、现场报名缴费及要求

  1、现场报名缴费时间:2011年10月13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所需资料:

  (1)学员填写《唐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造价员证书原件;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仅具有该资格的人员提供);

  (4)2010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

  上报材料时,市直单位由各单位负责,各县区由各造价办公室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学员,可申请补考(要求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打印2010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

  (1)2010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学时;

  (2)学时完成但未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但考试不合格。

  2、未报名参加2010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可申请补习

  3、下述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的同时,需做单位变更,提交造价员变更申请资料(要求见附件2);

  (1)同时具有造价师和造价员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不在同一单位的,需将注册单位变更一致;

  (2)从业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需变更一致;

  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委托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地点:市造价管理站二层大厅(北新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市住建局院内附楼二层)

  联系电话:0315-285961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18603275538

  附件:1、《唐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

   2、造价员变更提交资料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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