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西藏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9月26日—1993年9月26日出生);
5、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各招考职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此次考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