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1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石建价[2011]2号
各县(市)、扩权县(市)、矿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1]32号)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1号-10月28日;
2、报名地点:槐安东路161号C座八楼(市造价站办公室);
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公交乘车路线:快39、54、572、79、116、518路车到乐惠家站,东行200米路北。
3、网上学习及考试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参加人员范围
持有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造价员资格证书号为冀*﹡0A﹡﹡﹡﹡﹡)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全部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包括《造价行业发展现状》、《建设工程法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以及土建、安装、市政专业课程。
《造价行业发展现状》、《建设工程法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为公共基础课,是所有参加继续教育造价员必学内容;土建、安装、市政专业课程,造价员需按自己专业进行选择。
四、继续教育流程
造价员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到市造价站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名后方可登陆网站www.chinaheca.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模块,在线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满10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自己保存)”,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习、考试,逾期不再受理,2011年12月31日后将关闭网上继续教育系统;
2、联系电话:0311-89668304
网络技术咨询:王东海,电话18603275538
附: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