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公务员考试科目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其内容的设计既不同于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也不同于社会上的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它不仅要考察应试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而且更着重于考察应试者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测查应试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