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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1-08-24 10:56:00 来源:帮考网
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中介事务受理、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窗口工作人员共两名,用工形式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年收入三万左右。

一、岗位要求

岗位一:中介事务受理

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优先;

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中共党员优先;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爱人才中介管理及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亲和力,热情细致,执行力强;

5、熟悉人才中介管理等相关业务优先考虑;

6、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职责:

1、辅助做好人才中介审批受理、行政许可及执法工作;

2、人才中介事务窗口服务;

3、日常文字、文件及材料起草等文秘工作;

4、其它日常行政工作。

岗位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

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优先;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

3、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有活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熟悉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业务优先考虑;

5、品行端正、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职责:

1、承担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进高校工作;

2、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窗口服务;

3、日常文字、文件及材料起草等文秘工作;

4、其它日常行政工作。

二、招用程序

1、信息发布: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初审:发送简历至scglb8932@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并附五寸生活照一张。

3、笔试及面试: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5倍,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初审合格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的5倍及以上,则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或面试时请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

4、体检:对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6、聘用:对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在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

联系人:刘先生、林先生、任小姐

联系电话:0574-87178931、87178933、87178932

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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