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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1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

2011-08-23 15:45:00 来源:陕西省招生委员会

201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检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录取的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还要划定专业课考试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在文化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会前进行。11月省招办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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