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2号)确定:2011年度职称外语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有效期A级4年;B、C级3年。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1]79号),在全国通用标准的基础上,现已按考区分语种、类别、级别确定省定合格标准(见附件),符合省线标准的,A、B、C有效期均为1年。现就发放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凡参加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符合全国通用标准及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发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自愿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成绩通知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盖章后方可有效。成绩通知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成绩通知书由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自行上网查询考号,凭考号、身份证原件本人亲自领取。
发放地点: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市粮食局407室)
联 系 人:刘亮
电 话:2127351
附:陕西省2011年度职称外语省定合格分数表

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