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管部门:
经过考核和资格复查,有部分考生主动放弃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根据《包头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包人发【2011】55号)要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安排,于8月11日(星期四)前结束。
二、考核方式、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调阅档案、函调了解、单位走访、现场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其他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务于8月12日(星期五)报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经公招办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附件:
包头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xls
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