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时间为9月17日-9月18日,共两天。
①高中起点大专层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论
2011年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②本科第二学位层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论
2011年9月18日9:00-11:30 民法学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州,考生必须按报名时选择笔试的市州参加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最低开考比例:
参加笔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5。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数和单位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招录计划调整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写加分栏目。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目的人员,不再进行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加分审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初审,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后进行公示。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