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法干警>导航 > 备考辅导 >辽宁

2011年辽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解读

2011-08-04 09:24:00 来源:无忧考网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辽宁省在8月初紧张地展开了2011年的试点工作,与2010年相比招录培养人数减半。在此次报名来临之际,中公教育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

一、招录培养人数的变化

2011年招录法院系统50人,而2010年只招录了6人,相比之下,今年有意报考的法院系统的考生机会增加了。

2011年招录司法系统20人,而2010年招录司法系统124人,今年有意报考司法系统的考生机会减少了。

2011年招录的专科教育人数为52人,而2010年招录的专科教育人数为184人,可以看出今年对于专科学历教育的招录减少了。

二、对于部分退役士兵的年龄限制有所放宽

面向退役士兵的职位,限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8日(含)至1993年8月8日(含)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报考(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可见,招录更加重视高素质的人才,对于这些人的年龄限制有所放宽。

三、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范围减少

2011年规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1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而2010年还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今年2009、2010届符合这些条件的毕业生就不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了。可见,今年的招考缩小了应届生的范围。

四、对于资格审查的要求更加具体、细致化

2011年公告中规定: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出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出具。中公教育专家建议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公告,避免资格审查时盲目收集证明材料。

2011年公告还规定:面试前,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省级政法部门、民政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公安系统、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五、体检标准有变化

2011年公告规定: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0年规定: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2011辽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及网站:2011年8月8日8时至8月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8日8时至8月12日16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站:2011年9月7日8时至17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

笔试时间:
9月17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政法干警辽宁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