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师招聘>导航 > 最新信息 >海南 >海口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11招聘

2011-07-24 22:01: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府办[2011]139号)要求,结合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决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的在职教师;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它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海口市教育局网站(www.hkjy.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和本校校园网(www.hktjw.org )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7日-30日

  2.报名地点:在我校盲教部二楼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旁;联系人:洪主任、王主任、黎老师;联系电话:65903085、13976022682。

  3.报名方法: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填写《2011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2011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他人员)》(见附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市内报考人员直接到学校报名。市外报考人员可将材料邮寄至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邮编:571100,7月30日前收到视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tjbgs65903085@126.com ,并通过联系电话予以确认。市外人员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考试前交验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数不足1:3的职位,取消招聘职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进行考试。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分笔试、面试说课两部分。综合成绩100分,其中笔试60分(卷面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

  2.考试时间:

  (1)笔 试: 2011年8月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说课): 2011年8月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相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和知识。4.考试地点: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职教师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时,按照相应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批。

  (七)人员聘用

  拟聘人选报经上级批准后由学校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后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表:

  2011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其他人员)

  2011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在职教师)





教师招聘海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