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入学办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小学毕业情况及考试办法
2008年,我区22所小学毕业78个教学班,2658人。
小学毕业考试在区教研部门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考。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2日(周四)上午 语文
6月13日(周五)上午 数学、外语
各小学要本着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标,积极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实验,确保试题的质量。各小学的毕业考试具体工作方案,须经区教委小教科审批后执行。
三、初中招生计划
初中招生学校13所(含11中分校、前门外国语学校、文汇中学三所转为公办的学校),计划招生80个教学班3160人。其中:11中、50中、109中、广渠门中学各招8个班,计32个教学班1280人;文汇中学、11中分校、前门外国语学校、50中分校、96中、114中各招6个班,计36个教学班1440人;汇文中学、龙潭中学、崇文门中学各招4个班,计12个教学班440人。
四、入学方式
(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1.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免试入学。初中招生学校采取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免试入学的办法,按招生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招生。
2.小学推荐,双向选择入学。小学根据招生管理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以《2008年崇文区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为依据,向汇文中学、11中学、50中学、109中学、广渠门中学、文汇中学、前门外国语学校、11中学分校八所学校推荐学生。被推荐的学生填报意向,8所初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意向、《2008年崇文区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进行录取。
3.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须按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符合回崇文区升学条件的,由招生管理部门进行片内调剂分配。
4.寄宿生入学。我区汇文中学、广渠门中学、114中学、文汇中学、11中学分校招收部分寄宿生。凡符合以上学校接收条件且自愿申请入寄宿学校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本人当年4月份以后的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含肝功化验)证明,学校可以不接受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住宿的学生。
5.共建单位学生入学(以下简称“共建生”)。凡招收“共建生”的学校,要严格遵守市、区招收“共建生”的相关规定,将共建单位名称、共建协议及招生人数报招生管理部门审批,严格按招收“共建生”的程序和时间操作。
6.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借读。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崇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及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我区暂住并务工的流动人口子女需持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借读批准证明,由招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剂分配到中学借读,其中来京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免收借读费。
(二)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测试入学
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科技活动示范学校招收特长生,招生计划及比例由招生管理部门确定;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按计划组织特长生报名和测试工作(文件另附)。
五、具体操作程序
(一)教委体卫科和校外教育办公室分别组织体育、文艺、科技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审批工作。
(二)接收推荐生的学校,在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录取。
(三)招生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中小学对口入学分配方案,使每个学生得到一个接受义务教育的学位。
(四)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牵头组织中教科、小教科、信息中心、初中招生学校,及时建立电子学籍,严格控制跨区流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初中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初中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密组织,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教委、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小学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引导。各初中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小学的沟通,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成绩与发展情况。招生管理部门将印发《崇文区2008年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材料汇编》,解释招生政策、工作方案,公开招生计划。为增加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的透明度,设立政策咨询电话:67019851和工作监督电话:67182825
崇文区2008年“小升初”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4月下旬: 发布2008年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5月9—10日: 为回户口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入学的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
5月10—11日:文体、科技传统项目学校受理学生报名
5月17—18日:测试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
5月20日: 公布文、体、科技特长生录取名单
5月24日始: 进行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6月12—13日:小学毕业考试
6月20日: 公布中小学对口分配方案
6月21日: 接收有借读批准证明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6月27日前: 初中校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6月29—30日:接收回本区学生《初中入学登记表》
7月10日下午:各中学将《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初中入学快报表送区中招办
7月11日上午:各小学到区中招办领取并发放《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回户口区县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的学生到中招办领取《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5日前: 向市教委报送初中入学快报表
9月15日前: 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工作
10月25日前: 向市教委报初中入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