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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三季度江西吉安市职称计算机考试报考条件

2011-07-05 10:37:00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江西吉安市根据原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全省统一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8]216号)精神,自2008年第四季度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将统一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就2011年第三季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我市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三季度江西吉安市职称计算机考试应试对象
  首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取得有效期内计算机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11年第三季度江西吉安市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范围:
  1、年满50周岁以上的;
  2、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3、已经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
  4、已经获得硕士学位首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5、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7、从事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工作的;
  8、在一年中累计有六个月以上在远洋轮船、野外、井下工作的;
  9、在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经取得合格证书,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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