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青岛市到村任职体检注意事项
1、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2、体检前一天不要吃油腻食品,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8—12小时,不再进食、饮水,空腹查体。
3、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
4、受检者要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统一行动,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向医生透漏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询问体检结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受检者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并于7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话确认是否参加体检。
是否参加体检确认电话(体检当天如遇特殊情况联系电话):80899122、80899125
体检前,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电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