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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赤峰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资格复审时间:7月5日
2011-06-29 17:27:00
来源: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11年内蒙古赤峰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资格复审时间:7月5日
复审时,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材料。党员考生要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党员考生加入党组织时间、转正时间等基本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考察。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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