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云南11年二建考试科目
2011年云南二建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有关考前培训、考试大纲、教材订购事宜,请考生与建造师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2011年云南二建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考试,即考生必须在考试中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说明持证人通过云南省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011年云南二建考试证书管理
(一)证书办理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和*事宜。
各地在受理考生*时,应对考生提交的《合格人员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若考生信息与数据库不一致,不予受理*。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考生不能亲自领取合格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考生委托书领取。
(二)证书遗失补办
1、证书已注册的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时须提供的材料:
(1)到建设厅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注册证明。
(2)在州、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证书作废(登报内容须说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序号、专业)的报纸原件一份。
(3)《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
(4)个人补*书申请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小一寸个人近照两张。
2、证书尚未注册的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时须提供除注册证明外的所有材料。
3、补*书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
(三)证书信息变更
按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负责。今后,若出现合格证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本人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将不作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