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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石家庄报关员考试现场确认时间:6月22至28日

2011-06-21 12:56:00 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2011年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定于6月进行,河北石家庄2011报关员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1年河北石家庄报关员考试现场确认时间:6月22至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由于石家庄考点报考人数众多,为避免发生拥挤,便于考生办理确认手续,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报名编号对应以下日期到各报考点的确认地点办理确认手续,不是当日确认的考生不予办理,请广大考生予以谅解、遵守。

  考生报名编号        确认日期

  041100001-041100750   6月22日

  041100751-041101590   6月23日

  0411001591-041102290   6月24日

  041102291-041103470   6月27日

  041103471及以后      6月28日

  二、确认地点

  石家庄考区各报考点确认地点在各当地海关办公场所,地址如下:

  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28号(和平路与友谊大街交口);

  秦皇岛海关,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1号;

  唐山海关,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1号;

  保定海关,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66号;

  廊坊海关,廊坊市开发区创业路3号。

  三 、现场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持有:

  1.从网上下载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要求淡蓝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加贴的照片应当与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11年第34号公告)。

  (二)按规定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签本人姓名,并注明日期。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

  特别提醒:今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网上银行”或者“邮政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确认现场不进行现场缴费。凡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海关一律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三)考生通过报名确认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四)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五)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六)考生报名子系统已具备考生修改考区和报考点功能。考生错报考区或者报考点的,可自行修改。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海关总署2011年第34号公告要求,现场确认报考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未按照海关总署公告要求在网上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如:翻拍、自拍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够办理确认手续。

  3、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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