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所选报名点为长沙市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于2011年6月28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直接现场交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含续考人员)于6月29日—30日登陆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缴纳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