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建筑规模多层在3万平方米以上、(小)高层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开招标或者连续两次接受邀请投标人少于3人的、建筑规模多层少于3万平方米、(小)高层少于1万平方米的建筑规模可采用协议方式进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但须经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申请招标
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科提出物业管理招标申请,填写《盐城市盐都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申请表》。
三、申请备案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招标后,开发企业持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有效证件材料申请备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盐城市盐都区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确认表》。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盐城盐都区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