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德州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5月26日至30日向所报考部门(单位)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报考县级机关的要向所报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要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地税系统、工商系统和质监系统的要分别向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考部门(单位)人事科(处)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于5月31日下午16时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