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高新区自即日起,全面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同时对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
1.报名对象: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已经从事统计工作但尚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截止。
3.报名地点: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二张及大专、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须校验),同时填写报名表。
5.培训与考试:培训时间为6月至8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原则上为9月份第三个周日(具体日期以苏州市统计局下发的文件为准,届时会在高新区统计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苏州创业园企业发展部 刘淑媛 电话:68251021
高新区统计局 叶雪兴 电话:68251888-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