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统计从业>导航 > 最新信息 >河北 >衡水

2011年河北衡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4月30日截至

2011-05-24 17:30: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1年河北衡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对象
  凡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全国统一的考试日期和时间为9月18日。
  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衡水市的统计继续教育工作,按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人发(1997)52号]文件执行,不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其证书使用受限。
  (一)报名对象
  2006至2009年度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学习科目
  统计继续教育学习科目为:《新<统计法>解读》和《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
  (三)培训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试形式进行,终成绩由到课情况、考试分数两部分组成。考试由省局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参考参训人员请到衡水市统计局人事科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4月30日。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各一份;
  2、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清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清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一份;
  2、本人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清晰)。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组织好宣传、报名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将在全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无证上岗并拒不整改者将进行相应处罚。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统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025991。
统计从业河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