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成都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一)全市范围内,凡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从业人员、有助理统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二)2011年统计继续教育学习科目为《调查报告写作》,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也可参加初级调查分析师课程培训,考初级调查分析师课程,包括:《调查报告写作》、《调查分析基本技能》、《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
(三)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经费来源按“以教养教”的原则,收取培训及资料费。收费依据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培训及资料费每人180元。初级调查分析师培训及资料费每人290元。
(四)统计继续教育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统计局将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一记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栏内;初级调查分析师考试合格者,除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还可申请获得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颁发的《初级调查分析师证书》。
各区(市)县统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