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报考海关所在旗县(范围同上)当地户籍。
 (二)已登记的非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现实表现。
 (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七)工作年限(含试用期)1年及以上。
 (八)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其他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招考简章》(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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