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翻译>导航 > 最新信息 >辽宁 >盘锦

辽宁盘锦2010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1-04-28 10:38: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读]辽宁盘锦2010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0年勘察设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原件);
3、 继续教育证(原件);
4、 2张照片(1张1寸,1张2寸);
5、及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2827109
翻译辽宁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