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热爱农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二)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的“江门市户籍考生”是指参加高考时具有江门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户籍考生”是指参加高考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考生;“具有江门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是指报考本次选聘考试时具有江门市常住户口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