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3年4月15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1年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4月15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