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一)现场审核提交下列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从上年度的8月31日开始计算,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上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须提交1998年6月26日以前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往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如准考证书等。
6、在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有效个体行医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有效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在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站(所)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考生上交本人报名资料一式一份,以A4规格装订成册,须按下列顺序排列:
1、考生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已签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4月1日-4月14日 (节假日除外) | 万州区所有医疗机构报考考生 | |
4月18日 | 梁平卫生局 | 云阳卫生局 |
4月19日 | 忠县、城口卫生局 | 开县卫生局 |
4月20日 | 巫山、巫溪卫生局 | 奉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