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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201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时间及通知全文

2011-03-03 16:39:00 来源:无忧考网
以下是®无忧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3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一)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11~12日两天。
(二)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2011年3月9日,报名网站:常州考试培训网,报名网址: http://www.czks.cn,咨询电话86617131,86617136。
(二)资格初审:新报考此项考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9:00-11:30,13:30-17:00),地点为: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6月1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其他
(二)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考生自行征订, 辅导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电话:(010)59194907,联 系 人:姚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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