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吴江201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通知全文)
2011-03-03 16:32:00 来源:无忧考网
以下是©无忧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9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的考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一)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11~12日两天。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1年1月28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2月14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市区:2011年2月18日、2月21日至23日。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苏州市东大街288号人事考试中心。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对于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而言,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各县市应认真审核报考证明材料的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现场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2011年2月23日17:00。
七、其他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1年2月14日16: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三)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一周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四)考试辅导教材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 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 系 人:姚 佳
联系电话:(010)5919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