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1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9:00-4月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1年3月28日至4月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考后审核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1日 | 下午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2日 | 上午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下午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下午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四)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