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工师>导航 > 最新信息 >广东 >东莞

2011年广东东莞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3月1日-4月1日

2011-03-02 17:23: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1年广东东莞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3月1日-4月1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9:00-4月1日17:00。

2011年广东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交费及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1.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2.我市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1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2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各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姓名、电话:向飞 (010)66026806。

社工师广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