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护士资格证>导航 > 最新信息

嘉定2011年中级主管护师考试12月28至1月16日报名

2011-02-27 16:42:00 来源:学易网
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名现场确认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与黄浦区卫生学校协商,定于1月7日(星期五)8:00—16:30,在嘉定区卫生局二楼阶梯教室进行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请通知有关人员按要求事先网上报名、传递照片,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具体专业、条件、报名程序、考试程序等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
  现场确认按单位安排如下:

上午
区级医院
其他单位

上下午任选

下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卫生局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关于本市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沪卫考办[2010]4号

各区县卫生局、人社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本市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各考试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从2011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215)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专业代码391)专业类别。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 申报条件
  根据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卫生初级(士:药、技)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药、护、技初级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四)学历、工作年限的规定
  1、凡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人员,其学历取得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2010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自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16日止。
  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2、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20日止。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15日止。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
  (三)报名地点及其范围:见附件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人机对话考试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和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2、纸笔考试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各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22、28、2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1、22、28、29日 11:00—12:30
  专业知识 5月21、22、28、29日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1、22、28、29日 16:30—18:00
  2、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1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2日 14:00—16:00
  (三)考试地点
  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初级:每科50元
  中级:每科70元
  附件:
  1、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2、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报名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一O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有关事项说明
  一、学历、工作、转岗年限
  (一)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正规院校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申报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转岗时间从取得执业资格算起。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申报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本年度报名时须提交《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发证。
  四、其他
  申报条件中第(四)点第3条规定是指已被社区卫生机构正式聘用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申报专业必须是全科医学(301)、全科医学(中医类)(302)和社区护理(373)三个专业,申报其他专业,不参照该项规定。



附件2 :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三、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
  四、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且合同期限应大于或等于申报年限;
  五、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六、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七、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居住证;
  八、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九、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初级:



初级(士)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101
药学
药学

102
中药学
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08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109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初级(师)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201
药学
药学

202
中药学
药学

203
护理学
护理

204
中医护理学
护理

20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10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211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14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中级: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301
全科医学
主治医师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主治医师

303
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5
呼吸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6
消化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7
肾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8
神经内科学
主治医师

309
内分泌学
主治医师

310
血液病学
主治医师

311
结核病学
主治医师

312
传染病学
主治医师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主治医师

314
职业病学
主治医师

315
中医内科学
主治医师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主治医师

317
普通外科学
主治医师

318
骨外科学
主治医师

319
胸心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0
神经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1
泌尿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2
小儿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3
烧伤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4
整形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5
中医外科学
主治医师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
主治医师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主治医师

328
中医骨伤学
主治医师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主治医师

330
妇产科学
主治医师

331
中医妇科学
主治医师

332
儿科学
主治医师

333
中医儿科学
主治医师

334
眼科学
主治医师

335
中医眼科学
主治医师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340
精神病学
主治医师

341
肿瘤内科学
主治医师

342
肿瘤外科学
主治医师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主治医师

344
放射医学
主治医师

345
核医学
主治医师

346
超声波医学
主治医师

347
麻醉学
主治医师

348
康复医学
主治医师

349
推拿(按摩)学
主治医师

350
中医针灸学
主治医师

351
病理学
主治医师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主治医师

353
口腔医学
主治医师

354
口腔内科学
主治医师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主治医师

356
口腔修复学
主治医师

357
口腔正畸学
主治医师

358
疼痛学
主治医师

359
重症医学
主治医师

360
计划生育
主治医师

361
疾病控制
主管医师

362
公共卫生
主管医师

363
职业卫生
主管医师

364
妇幼保健
主管医师

365
健康教育
主管医师

366
药学
药学

367
中药学
药学

368
护理学
护理

369
内科护理
护理

370
外科护理
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护理

372
儿科护理
护理

373
社区护理
护理

374
中医护理
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2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383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5
消毒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6
心理治疗
其他卫生技术

387
心电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90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术
其他卫生技术



附件4 :报名点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地 址
电话

1
长宁区卫生学校
云雾山路39号
52064705

受理范围
长宁、徐汇、静安、闵行、青浦、松江、金山

2
杨浦区卫生学校
舒兰路51号
55530577,18930411633

受理范围
宝山、杨浦

3
黄浦区卫生学校
梦花街234号13楼
63667293

受理范围
黄浦、卢湾、普陀、虹口、闸北、浦东新区、嘉定、奉贤

4
崇明县受理点
一江山路616号
59621609

受理范围
崇明县

护士资格证报名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