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1年
6月11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11年
6月12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中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大庆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月19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使用A4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0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查看新单位编码)。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18日-1月20日。(节假日休息)。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的报名材料均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一张同版二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材料),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提交两份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并上交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一张同版二寸彩照)。在外省市参加2010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2楼。
(三)网上交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没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报名无效。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1月18日-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6月10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培训和参考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 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四科(《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报二科(《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附件2: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1年1月12日-1月19日
网上报名
2011年1月18日-1月20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1年1月18日-1月20日
网上交费
2011年6月3日-6月9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1年6月11日-12日
考 试
2011年8月下旬左右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