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用书),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98 号)要求,现将两项考试合格标准 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资格
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
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 
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均为100 
 均为6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国际 
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均为100 
 均为6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业务 
外语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 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单;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 级以上合格证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均为100 
 均为60 
 
外经贸外语 
 各语种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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