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部新区、南岸区和九龙坡区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委托管理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决定》(渝府发[2010]74号)文件精神,以及北部新区财政局“关于新建北部新区会计人员数据库的请示”(渝新财文[2010]115号),按照会计人员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将原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人员数据转入南岸区会计人员数据库管理;将高新技术开发区会计人员数据转入九龙坡区会计人员数据库管理;其余会计人员转入北部新区会计人员数据库管理。调整工作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以上区域会计从业人员按新划管理区域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称考试报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搞好服务。
咨询电话: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67575549;
北部新区财政局会计科:68192536;
南岸区财政局会计科:62988007;
九龙坡区财政局(会计函校):68780237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北部新区财政局
南岸区财政局
九龙坡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