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师>导航 > 最新信息

沧州: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7日-27日

2011-01-07 19:35: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单位人事科:

根据冀人考发[2010]5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7、18、19日举行,考点设在沧州市。

二、考试报名方式和程序

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011年1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报名条件、科目及周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七)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收费依据、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及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311-88625373)。

附件:

1、全国注册税务师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2、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国注册税务师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2月10日
渤海新区、市开发区、南大港、中捷
市 直 单 位

2月11日
吴桥、东光、盐山、献县、海兴

2月12日
南皮、泊头、沧县、肃宁、孟村

2月14日
河间、黄骅、青县、任丘

2月15日
华油、新华区、运河区




附件2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学历

国籍地区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从事税收

工作年限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香港居民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时间

免试科目类别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6、免试科目类别:免试三科、免试一科

税务师报名时间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