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一、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2011年 5月21、22、 28、2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2011年
5月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2011年
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报名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方式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自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
 所有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间截止到2011年1月20日。考生报名时请一定正确填报专业代码。由于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确认完毕后,不得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人事科审核盖章,由市卫生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后,携带全部材料到市人事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确认、缴费。
确认、缴费地点:聊城市人才大厦二楼考试中心
确认、缴费时间安排:
 1月4日-6日 市直、东昌府区
 7日、10日 高唐、茌平
 11日、12日 临清、冠县、市二院
 13日、14日 莘县、阳谷
17日、18日 东阿、开发区
19日 市人民医院
 1月20日 凡未确认考生统一补审、缴费 确认、缴费结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