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硕>导航 > 最新信息

2010年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分数线

2010-12-28 17:42: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0年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分数线

  一、录取基本要求
  1.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0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2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2.公共管理硕士(MPA)
  总分不低于155分,外语不低于4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40分,公共管理基础不低于5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3.会计硕士(MPAcc)
  总分不低于155分,外语不低于45分,综合知识不低于8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4.教育硕士
  总分不低于140分(不含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外语不低于35分,教育学、心理学不低于30分,自命题专业课考试不低于6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5.公共卫生硕士(MPH)
  总分不低于140分,外语不低于40分,流行病学基础不低于35分,社会医学不低于35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6.工程硕士
  (1)入学资格考试(GCT)总分不低于190分。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且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二、参加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名单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之“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查询”——“上线名单查询”中公布符合我校入学资格考试基本要求、拟参加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理论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全国联考准考证、第二阶段考试的准考证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参加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政治理论课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特此公告。
法硕分数线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