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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

2010-12-27 17:06: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0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和《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05]28号)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我校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经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现已确定,内容如下:
  一、组织程序
  1、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二级学院组成本专业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的目的和要求,确定复试内容。
  2、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及第一阶段考试(全国联考)准考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的规定
  1、2010年报考我校、GCT成绩在182分以上、有学士学位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2、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成绩在236以上,自己酌情考虑是否参加复试;
  3、2009年GCT成绩在180分以上、有学士学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没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在填写复试申请表后,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各为100分。
  复试要从工程领域的视角考察考生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12月22日
  笔试:2010年12月22日上午 8:30-11:30
  面试:2010年12月22日下午
  2、复试地点:
  笔试:教学楼A座418、420教室
  面试:各领域负责
  五、其他:
  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考务费160元。
  根据考生的有效GCT成绩、专业课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考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进行择优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2010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该表在面试时交给面试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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