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1、22、28、29日
二、考试方式和专业
(一)从2011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新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专业类别。
2011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22、28、29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22、28、2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考生在网上核对申报信息,打印《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在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职称导航网页”下载)。经报考人员所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完成整个报名。
1名考生只能使用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绝对不允许多个考生使用同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报名。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止,以当地卫生局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核时间
(一)、社会及无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市直其他单位的医务人员,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三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 本科、硕士毕业当年即可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7年;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6年;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4年;硕士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2年;博士毕业。
4、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报名参加2011年度各类别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相应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6、自2003年起,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才能取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无论报考什么级别的考试,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所需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公安部通知第一代身份证到2008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2、《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登记表照片栏上贴1张照片,其余2张将上端1/3贴于登记表顶端;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用电脑扫描。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护师以上职称的考生都须提供护士执照和护士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补考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还考生本人);
6、各县(市、区)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市直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市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
7、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初级(士)以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前者由市卫生局科教科核发,后者由市人事局培训科收费核发]。
8、未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的,人事部门不予以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热线
1、查阅报考通知,请登录“邵阳卫生局”网站;
热线电话:0739——5323156
2、进行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1名考生只能使用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绝对不允许多个考生使用同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报名,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邵阳市人社局 邵阳市卫生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390
病案信息技术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