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申请条件
大连考区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请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周日休息)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逾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员应当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两份,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现场确认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近期同一底片(蓝底)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照片后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4、司法考试成绩单(此单现场打印,统一管理,不邮寄)
5、准考证主、副证。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需送省厅审验,退回日期大约在12月20日以后(具体日期网上通知),望提前做好安排。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大连司法行政网)。
办理地点:中山区解放路700号(沈阳军区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北院西侧图书馆一楼)。乘车路线:2路车白云街下车,4路、403路、404路车秀月街下车老虎滩方向前行150米(金海大酒店斜对过)。自驾车或打车:解放路白云街车站(老虎滩方向)前行30米。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联系电话:83787595、156941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