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首页
>
自考
>
导航
>
报考指南
>
湖南
湖南教育部颁发关于自考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
2010-09-28 22:56:00
来源:湖南自考网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实验实习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报本科毕业考核。报名期间内,带已考课程的单科合格证,经市(县、市)考办审查后,填写毕业考核申请表并缴纳报名费8元,选好论文题目,将论文直接寄主考学校,答辩的时间、地点由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自考湖南相关推荐
湖南2014年自考科目安排
2013-10-22
湖南2014年1月自考科目安排
2013-10-22
湖南自考网: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13-03-22
湖南省2012年7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2012-07-31
湖南自考成绩是否有有效期规定?
2011-08-26
湖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规定有哪些?
2011-08-26
湖南本科自考,想转回北京,在湖南考过的还有用吗?
2011-07-20
湖南自考生,专本联考,在湖南报专科,可以在其他省报本科吗?
2011-07-20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