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考生可在学校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008年4月18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此外,三类考生可以加分。一是烈士子女,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10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港、澳、台籍学生,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5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港、澳、台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三是本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正式聘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5分(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记者 杨馨
各专业类别分数线
专业类别 分数线 备 注
英语类 171 各单科成绩应在30分及以上
计算机类 150
艺体类 128
文科类 160
理科类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