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2日,辽宁省发布了《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这标志着辽宁省正式启动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辽宁省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10年的试点工作,专家将针对辽宁省今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进行详细解读。
一、招录人数略微增加 招录计划变化明显
(一)招录单位新增检察院
辽宁省是第二年参与政法干警招录工作,经过一年的探索,辽宁省招录工作日趋规范、成熟。从招录人数看,今年2010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679人,略比去年的474名有所增加。招录单位新增检察院,公告中表述检察院系统共招录49人,其中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9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29人、蒙汉双语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人。值得注意的是,报考蒙汉双语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考生报考条件需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二)专设岗位面向“四计划”人员
今年,各省在政法干警招录过程中,都积极贯彻此前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四项目人员的去向提供有利条件。辽宁省今年将部分职位定向招录纳入辽宁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2010年当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录对象与岗位一对一,有新增岗位
在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中,招考计划、岗位与招录对象之间,呈现明显的一对一的特点,今年亦是如此,但每一部分都新增了招录的岗位,具体如下:
(一)只允许已退伍士兵报考的岗位新增:司法系统招考计划中的106个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招考计划
(二)只允许18-28岁年龄段报考的岗位新增: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40个招考计划。
(三)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招考计划中的18个非人民警察招考计划,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人员报考。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中被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不得报考今年的政法干警考试。
三、加分政策减少,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可优先录取
今年辽宁省公告中没有提及对报考辽西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实行分数线倾斜的规定,同时,对立功的退伍士兵也不像去年享有颇多的加分政策,只有应征入伍前已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退役后报考相应层次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但今年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笔试和面试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用。
四、检察院双语试点班以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由于今年新增检察院系统,公告对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的确定进行表述 :报考检察院系统双语试点班的,由省教育厅会同招录机关在面试前按1:8的比例组织考生进行民族语言测试(蒙语),民族语言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从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民族语言测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成绩尤为重要 成绩并列面试成绩定成败
今年辽宁省政法干警面试时间公告中没有确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辽宁相关网站和中公教育网站对面试信息的发布。今年辽宁省面试依旧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辽宁省在公告中表明,考生总成绩中,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但面试成绩如果没有及格,即使笔试成绩再高,也无法被录用,所以面试在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当中,也十分重要,竞争将十分激烈。
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总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不再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含双语法律硕士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务时间提示:
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8时至7月11日24时
缴费时间:2010年7月8日8时至7月12日16时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8日8时至7月12日12时
准考证打印:2010年7月25日8时至31日24时
笔试时间和地点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