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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6.4-6.25日网报

2008-06-01 12:09:00 来源:无忧考网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22号)要求,为做好 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19日举行,考点设在我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8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以上科目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工作满1年。
6、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8、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08年6月4日至25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08年6月24-26日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02571、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或资格证书。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资格证书和聘书;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每张免试表后附一份);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六、其它
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事宜,请与市国资委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张艳丽,联系电话:2802637,地址:西山道7号八大局院内四号楼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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